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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期“理财金账户”专属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托投资型一年期LCXT0901
 

  风险提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并对该理财产品的本金保证情况、理财资金投资方向、理财产品风险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与审慎评估。投资者应在慎重考虑后投资理财产品,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专属信托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一年)
代码:LCXT0901
目标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
期限
一年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计划发行量
2亿元
募集期
2009年1月20日~2009年2月2日
产品成立
如果该产品募集期结束前认购规模达到计划发行量,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起始日
2009年2月3日
到期日
2010年2月3日
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
理财资产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理财资产托管费率(年)
0.02%
销售手续费率(年)
0.4%
收益率测算
目前拟投资的信托项目预期年化收益率约4.3%,通过设立信托计划投资信托项目须支付信托相关费用合计约为0.28%,扣除我行理财销售及托管费用后,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信托项目按时收回全额资金,则客户可获得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3.6%,即: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4.3%-信托相关费用0.28%-(理财销售费用+托管费用)0.42%=3.6%
认购起点金额
5万元,以1千元递增
提前终止权
银行、客户均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收益计算方法
期末收益=投资本金×年化收益率
其他规定
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的信贷资产转让项目、优质企业的信托融资项目和应收帐款债权资产转让项目以及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所对应的票据资产,并搭配部分银行间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流动性管理工具及其他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

  三、投资团队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中国工商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在各类金融市场为投资者甄选优质投资项目,通过对多个子市场投资资产的动态管理,随时把握投资机会,提高客户投资收益。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
  在用款企业正常支付本息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3.6%。理财资产运作超过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扣除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3.6%,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000×3.6%=3600(元)。
  (二)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五、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本期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工作正常进行,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客户本金和收益减少甚至损失的政策风险。
  (二)信用风险: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的信贷资产转让项目、优质企业的信托融资项目和应收帐款债权资产转让项目,并可投资于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中的债务工具,客户面临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未依约履行协议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相应存款利率,则客户面临承担银行存款配置机会成本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五)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以往收益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我行此类信托计划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以一年期限的产品为例,到期后客户获得均达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一是理财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投资资产折价变现,影响理财收益实现乃至理财本金的足额收回。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投资的信托计划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所投资债券品种到期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三是所投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承兑行延期支付或托收失败。理财产品存在未能及时按照预期适当价格进行资产变现的情况,从而可能导致理财产品到期客户本金收益不能当日到账,产生延期支付,甚至导致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损失。

  七、信息公告
  工商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第5个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八、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最高收益率。故投资者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注:网站公布数据仅供参考,交易数据以实际网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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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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