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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30期“理财金账户”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信托投资型48天款LCXT0915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专属信托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48天)
代码:LCXT0915
目标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
期限
48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计划发行量
30亿元
募集期
2009年8月7日--2009年8月10日
产品成立
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则银行将就募集相关日期和募集金额等调整事宜进行公告。
起始日
2009年8月11日
到期日
2009年9月27日
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后第3个工作日
理财资产托管人
工商银行江西分行
理财资产托管费率(年)
0.02%
销售手续费率(年)
0.4%
预期收益率测算

目前拟投资的信托项目预期年化收益率约3.1%,通过设立信托计划投资信托项目须支付信托相关费用合计约为0.58%,扣除我行理财销售费、托管费和管理费等费用后,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信托项目按时收回全额资金,则客户可获得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2.1%,即: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3.1%-信托相关费用0.58%-(理财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0.42%=2.1%

认购起点金额
10万元,以1千元递增
提前终止权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银行有权按照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规定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投资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下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的存量信贷资产转让项目和新增贷款项目以及企业信托融资项目。此外也可投资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已贴现(转贴现)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

  三、投资团队
  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工商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在各类金融市场为客户甄选优质投资项目,通过对多个子市场投资资产的动态管理,随时把握投资机会,提高客户投资收益。
  本期产品首次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包括: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中海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K0022H23100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1500万元,注册地址是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十五号七楼。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中融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营业性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号为K0019H22301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3.25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美元1500万元,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号。
  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信国际),江信国际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直属江西省人民政府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001亿元,公司地址是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工商银行有权根据投资需要调整投资品,信托计划受托人相应进行调整。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
  在理财资金投资正常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2.1%。理财资产运作超过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实际持有48天,扣除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2.1%,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000×2.1%×48/365=276.16(元)。
  (上述示例采用预期数据计算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
  (二)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三)提前终止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如果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工商银行在收到足额信托收益后,在提前终止日后第3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仍超过本条(一)款约定的最高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五、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本期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工作正常进行,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客户本金和收益减少甚至损失的政策风险。
  (二)信用风险: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的存量信贷资产转让项目和新增贷款项目以及企业信托融资项目。此外也可投资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已贴现(转贴现)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客户面临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五)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或者发生工商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工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合作的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后续管理,从而导致本期理财产品项下资金遭受损失。
  (七)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期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八)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收益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我行此类信托计划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以3个月期限的产品为例,到期后客户所得均达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一是理财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投资资产折价变现,影响理财收益实现乃至理财本金的足额收回。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投资的信托计划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所投资债券品种到期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三是所投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承兑行延期支付或托收失败。理财产品存在未能及时按照预期适当价格进行资产变现的情况,从而可能导致理财产品到期客户本金收益不能当日到账,产生延期支付,甚至导致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损失。

  七、信息公告
  工商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信息公告。
  如工商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则需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信息公告。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将及时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信息公告。

  八、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最高收益率。故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有权至少提前3天通过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公告,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公告约定的方式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终止与工商银行的委托理财关系。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注:网站公布数据仅供参考,交易数据以实际网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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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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