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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东部部分地区将以俄罗斯卢布作为“官方货币”
 

  据俄罗斯媒体27日报道,位于乌克兰东部的“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近日宣布,自今年3月起将以俄罗斯卢布作为当地的“官方货币”。

  今日俄罗斯通讯社报道说,“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部长委员会日前通过决议,为稳定当地货币和金融系统、保障金融交易的正常运行,3月1日起在“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内,将以俄罗斯卢布作为“基本货币单位”和“官方货币”。

  俄罗斯中心电视台报道说,乌东部“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和“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此前宣称,如基辅当局不解除对东部地区的封锁,东部两地还可能采取其他措施。

  《俄罗斯报》说,“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和“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早在2015年9月就曾出台政令,要求向以卢布为主要货币的金融结算体系过渡,但允许多种货币并存,来应对基辅当局对东部地区的贸易和金融封锁。目前,乌克兰货币格里夫纳已经很少在乌东部地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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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7-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