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28日表示,下一步,海关将继续推进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制度创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邹志武介绍,一是逐步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管理模式,建立企业主动披露制度,探索自主备案、自主核报、自主缴税的信任管理模式;二是改革核销方式。具备条件的企业,可自主确定合理的核销周期,自主选择采用单耗、耗料清单、工单等不同方式核算保税料件耗用,优化单耗管理,实现顺势监管;三是拓展保税服务功能,引导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贸易多元化发展,坚持新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近年来,海关已出台了系列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措施,包括先后取消了加工贸易备案等8项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商务部取消了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和加工贸易内销审批;支持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中西部地区承接梯度转移;调整加工贸易禁限类目录近2000项,支持企业设立加工、采购、分拨、研发、维修中心等。
来自海关的数据显示,我国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已从2012年占全国加贸总值的9.5%,提升到2016年的16.2%。此外,机电产品占加贸进出口总值的比例也已接近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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